11/21/2014

女16 男21 結婚流程(非懷孕)

女16 男21 結婚流程(非懷孕)

結婚流程.法代?
還有要怎麼查
法代在父親或母親身上




依據民法第973 條及第980 條的規定
男女訂婚、結婚各有最低年齡上的限制
然而民法雖然規定了男、女可以訂婚、結婚的最低年齡
但是因為民法同時規定父母為子女的法定代理人
對於未成年子女負有保護教養的權利義務

因此未滿20歲的未成年人
其行為必須受到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的監督

未成年者若想要訂婚或結婚
最關鍵的除了是當事者雙方是否有意願以外
還需視雙方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同意與否
如果當事者有意願訂婚或結婚
而雙方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也都同意
那麼就算當事者未滿結婚、訂婚的法定年齡
依然可以訂婚、結婚

同理
儘管未成年者的年紀依法已經可以訂婚、結婚
但是只要雙方的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有一方不同意
那麼就沒有辦法訂婚、結婚。

訂婚年齡:女15、男17
結婚年齡:女16、男18

結婚的流程

最簡單的就是公證結婚
不知道你要的是不是這個
如果是要詳細的結婚流程(包括下聘)
我再找給你~

一、結婚人應先前往法院裡的福利社購買公證請求書、結婚公證書,一律限用繁體中文及身分證號碼。〈記載年月日及身分證號碼數目字請用大寫。例:壹貳參肆伍陸柒捌玖拾〉

二、結婚日期由結婚人自行選定,於五天前先由一人攜帶新郎、新娘及二位證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公證請求書,以及其他有關證明文件,向公證處辦理登請手續,並繳納公證費用九十元。

三、結婚人需找二十歲以上之證人二名〈與結婚人無親屬關係〉,均須攜帶印章及身分證親自到場。

四、結婚人以滿二十足歲為限,但如果男方已滿十八歲,女方已滿十六歲,擇要由法定代理人〈即生父母、養父母,或監護人〉攜帶國民身分證及印章親自到場行使同意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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